,公司車輛GPS設備管理辦法為科學化管理公司車輛,公司為車輛配備了車載GPS設備,通過GPS定位對車輛運行過程位置、速度、方向、行駛線路、運行軌跡、規范行駛等實施安全運行監控,從而規范車輛運行,規避風險,實現車輛運行過程的受控管理,有效制止違章行車,違章用車,現根據我公司生產實際情況,制定本使用管理,規定:監控原則與適應范圍,1.車輛GPS監控是指帶有GPS衛星定位功能,能實時記錄和傳輸車輛所在位置、行駛路線、行駛速度等,具有定位、監控、記錄、警示等綜合功能的汽車行駛記錄監控管理系統,3.凡公司安裝了GPS車載終端的車輛,均應遵守本規定,駕駛員職責,1.確保GPS車載終端處于開機狀態。
嚴禁私自拆除或改變車載終端結構,出現故障應及時報告,以便及時解決,2.行駛中保持終端信息通暢,嚴禁惡意遮擋、干擾系統運行,3.保護好GPS車載終端,使其始終處于正常工作狀況,4.對于異常行車記錄及時書面報告異常用車情況,5.對于監控系統的異常用車記錄給予書面說明報告,監控設備管理,1.GPS車載終端設備的管理由本車駕駛人員全權負責,2.GPS車載終端設備應定期檢查,如發現損毀、丟失等情況應立即匯報,查明原因和責任人,3.不得自行斷開GPS車載終端電源,確因車輛檢修需斷開電源的,車輛送修后取車時應對GPS設備進行檢查,如有損壞應由修理廠予以恢復,違章行為及處罰,1.私自拆動和損壞GPS系統,有意遮擋天線,使其無法正常工作。
3. 私自、違規使用公司車輛等其他行為,4.GPS系統租用費用由公司承擔,嚴禁將定位卡拆出用于手機,若發現定位卡被用于手機通訊,產生的通訊費用由個人承擔,原則為誰使用誰承擔,查不出使用人,則由駕駛員承擔,并對駕駛員予以經濟處罰,5.故意斷電或松動、拆卸線路等導致GPS設備無法正常工作,每次處以100元的經濟處罰,6.在GPS天線上面和周圍不能安置任何其他物品,導致信號傳輸受阻使GPS設備不能正常工作,每發現一次處以50元的經濟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