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省通報主動安全系統終端和監控平臺應用檢查結果
江蘇省交通綜合執法局日前發布重點營運車輛主動安全系統終端和監控平臺應用檢查情況通報,該局于2021年 10 月 28 日至 2021 年 11 月 4 日,在全省范圍內組織開展了主動安全系統終端和監控平臺應用情況檢查,檢查結果表明終端質量和平臺運營情況都有所提升。
據了解,此次檢查對象涵蓋在江蘇省通過標準符合性技術審查、有服務企業和車輛的 13 家終端和 24 家監控平臺,涉及 60 家運輸企業和 45 輛運輸車輛,覆蓋 13 個地市,檢查企業數量同比增加 50%。檢查組采用現場查驗、實車測試、后臺數據比對、硬盤回看等方式,重點檢查終端安裝是否規范、終端和監控平臺功能是否符合標準、運輸企業動態監控管理是否符合要求等內容。
終端檢查情況
此次檢查針對主動安全終端設置包含報警準確率、駕駛員IC卡識別、打印輸出、錄像、位置上報、語音下發、視頻播放、傳輸鏈路、附件上傳、休眠數據上報、參數設置、安裝情況等在內的共計 25 個大項 58 個小項。檢查情況顯示,2021 年主動安全智能防控設備的應用質量情況較去年有較大改善,全省終端平均問題發生率約為 5.06%,同比下降 12%。
平臺檢查情況
此次檢查針對監控平臺設置包括基礎信息管理、車輛監控管理、駕駛員身份識別、駕駛員檔案管理、歷史軌跡回放、車輛視頻監控、報警處理、報警信息、報警統計、報警附件、數據傳輸、數據存儲、終端在線升能、平臺穩定性、報警指標調整、疑似屏蔽報警及其他問題在內的共計 17 個大項 55 個小項。檢查情況顯示,2021 年主動安全智能防控平臺的應用質量整體情況較往年有較大提升,全省企業監控平臺平均問題發生率為 6.33%,同比下降 37.01%。
存在的問題
(一)部分終端和監控平臺存在基礎功能問題
終端運營商和監控平臺運營商應按照標準要求完善終端和監控平臺功能,對系統運行中出現的問題及時落實整改,保障主動安全設備和監控平臺的功能完善。在檢查中發現部分終端存在型號上報不一致、駕駛員 IC 卡識別功能異常、實時視頻不完整、附件上傳不完整、休眠數據不上報等問題;部分終端存在誤報警、漏報警情況;部分監控平臺車輛監控管理、駕駛員身份識別、駕駛員檔案管理、數據存儲、終端在線升級、數據傳輸和平臺穩定性等基礎功能不完善。
(二)部分運輸企業未有效落實動態監控主體責任
檢查中發現部分運輸企業存在自動處理報警的行為;部分運輸企 業存在疑似屏蔽主動安全報警的行為,無法有效提醒駕駛員的不安全駕駛行為;個別運輸企業未對設備進行超速、疲勞駕駛報警參數設置或錯誤設置。
(三)部分終端和監控平臺運營商未規范性服務
根據《江蘇省道路運輸車輛動態監督管理辦法(試行)》,終端和監控平臺運營商應依規為運輸企業提供服務,保障動態監控數據質量,提升服務能力和服務質量。檢查中有部分運輸企業反映運營商服務較差,對企業需求響應較慢;部分終端運營商不再提供服務或無法進行設備升級,導致運輸企業動態監控數據存在問題;個別監控平臺運營商疑似設置技術壁壘阻礙企業車輛轉網;部分監控平臺違規為企業提供自動處理報警功能。
后續工作要求
針對這些問題,江蘇省交通綜合執法局表示,要求各地交通執法機構要監督被檢查的運輸企業根據問題清單制定具體整改措施,對存在問題的終端和監控平臺運營商進行約談。特別針對道路運輸企業利用監控平臺運營商技術手段違規作弊的行為,要求限期整改,如未在規定期限內完成整改或拒不整改的,由省交通綜合執法局重新進行平臺數據對接評估。
做好日常系統應用檢查。各地交通執法機構應及時了解掌握為本市重點營運車輛提供服務的終端和監控平臺運營商信息,要結合此次被通報問題舉一反三,后續開展動態監控終端和監控平臺運營商日常自檢自查工作。要求運輸企業結合主動安全系統使用情況完善動態監控設備維護和管理制度。
加強地市動態監控執法監督。各地交通執法機構要加大動態監控執法監督力度,鼓勵道路運輸企業使用合規的、數據質量高的主動安全系統設備和監控平臺;鼓勵道路運輸企業選用具有分路段、分車型限速功能的監控平臺。對存在故意關閉主動安全系統、人為遮擋攝像頭、調整系統報警指標以及未采取措施消除安全隱患的,要依法依規給予行政處罰,有效壓實企業主體責任,實現動態監管工作閉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