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渣土車需全部安裝主動安全防御設備并上傳數據
7月8日,西安市建筑垃圾綜合治理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發布《關于建筑垃圾綜合治理信息共享平臺接入有關工作的公告》,公告要求建筑垃圾運輸企業自建(或使用)的主動安全防御系統平臺須在西安市交通運輸局備案(2G+4G網絡平臺)并具有有效運營賬號。
公告表示,根據“十四運”安全保障工作有關要求和《西安市建筑垃圾管理條例》規定,西安市建筑垃圾車輛須具備車輛主動安全防御功能。
相關工作公告如下:
01 符合行業規范
建筑垃圾運輸企業自建(或使用)的主動安全防御系統平臺須在西安市交通運輸局備案(2G+4G網絡平臺)并具有有效運營賬號。為確保數據安全有效,防止層層掛靠,嚴禁多層級掛靠系統接入我市建筑垃圾綜合治理信息共享平臺。
02 符合行業標準
建筑垃圾運輸車輛使用的4G主動安全防御設備應符合《陜西省道路運輸局道路運輸車輛主動安全智能防控系統(終端技術要求)》、《陜西省道路運輸局道路運輸車輛主動安全智能防控系統(通訊協議要求)》并經陜西省道路運輸局公告。建筑垃圾運輸車輛采用的主動防御系統設備(含右側、前側盲區視頻監控并能上傳)。
03符合行業要求
主動防御系統平臺應具備完整的信息處置體系,須在市交通運輸部門備案且具有獨立運營賬號。
04,實現數據共享
根據《關于進一步加強建筑垃圾清運資質企業和車輛管理的實施意見》(市政辦發〔2017〕60號)有關要求,對西安市建筑垃圾運輸車輛衛星定位和日常動態監管等多部門數據系統進行管理和共享,以西安市建筑垃圾綜合治理共享平臺為支撐,為共享單位提供管理和處置依據。各建筑垃圾運輸企業和車輛請按時將本企業和車輛數據接入市建筑垃圾綜合治理信息共享平臺,作為西安市公安、交警、生態環境、住建、交通、大數據等市級部門和各區縣、開發區等相關單位的備案、管理、處置問題的依據和參考。
7月23日,領導小組辦公室對西安市建筑垃圾車輛主動防御系統2021年第一批數據提供單位進行公示,西安峻網通商務信息服務有限公司、陜西天行健車聯網信息技術有限公司、中煤航測遙感集團有限公司三家企業通過公示;8月2日,西安聯科現代導航科技有限公司為第二批公示單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