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運輸系統安全生產治本攻堅三年行動方案(2024—2026年)
來源:南陽市人民政府
為認真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安全生產系列重要指示精神,進一步夯實交通運輸行業領域安全生產基礎,堅決防范遏制重特大生產安全事故, 按照《安全生產治本攻堅三年行動方案
為認真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安全生產系列重要指示精神,進一步夯實交通運輸行業領域安全生產基礎,堅決防范遏制重特大生產安全事故, 按照《安全生產治本攻堅三年行動方案(2024—2026 年)》總體要求,交通運輸部結合工作實際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標
通過三年治本攻堅,交通運輸行業統籌發展和安全的理念進一步強化,堅守安全紅線底線的意識更加強烈,消減重大安全風險、消除重大事故隱患積極性主動性顯著增強。2024 年,完成制修訂重點領域重大事故隱患判定標準,增強操作性和實用性;2025年,強化重點領域安全監管,深入推動實施針對重大風險隱患的一批“人防、技防、工程防、管理防”措施;2026 年,船舶運輸每億噸吞吐量水上交通事故死亡人數較“十三五”期下降 10%, 道路運輸較大及以上等級行車事故萬車死亡人數相比“十三五” 期下降 12%,公路水運工程建設每百億元投資額事故死亡人數相比“十三五”末下降 8%。努力從根本上消除事故隱患,從根本上解決問題,確保交通運輸安全生產形勢持續穩定向好。
二、主要任務
(一)強化企業主要負責人安全教育培訓。
1. 指導各地交通運輸主管部門有計劃、分步驟推動各領域基本實現企業主要負責人安全教育培訓全覆蓋,并同步請有關安全監管人員跟班參加培訓; 2024 年重點開展危險貨物和客運港口、道路危險貨物運輸、道路客運等企業主要負責人集中培訓, 2025 年重點開展水路客運等企業主要負責人集中培訓。
(二)健全重大事故隱患判定標準體系。
2. 總結重大事故隱患專項排查整治 2023 行動經驗做法,2024年上半年完成內河運輸船舶、危險貨物港口作業等重大事故隱患判定標準制修訂。針對新問題、新風險,適時修訂完善各領域重大事故隱患判定標準,增強操作性和實用性。結合實際針對性制修訂重大事故隱患判定標準解讀、檢查指引指南等配套文件和視頻,規范事故隱患排查工作流程、提升排查整改質量。
(三)實施重大事故隱患動態清零。
3. 嚴把車輛進入運輸市場關,加強實車配置核查和信息比對, 嚴禁為不符合標準的車輛辦理道路運輸證。嚴把水路運輸市場準入關,通過年度核查、市場檢查等方式加強經營資質動態管理, 維護市場秩序。嚴格城市軌道交通新建線路運營安全評估。嚴格工程建設項目設計審批,加強工程地質勘察深度,科學選線選址, 合理避讓地質災害等危險區域,水運工程項目符合航道通航條件要求,加強與航道有關工程的航道通航條件影響評價審核工作。完善橋梁隧道設計安全風險評估制度,修訂相關技術標準。鞏固發揮船舶碰撞橋梁隱患治理長效機制作用。
4. 健全完善企業重大事故隱患自查自改常態化機制,督促指導企業主要負責人每季度帶隊對本單位重大事故隱患排查整治情況至少開展 1 次檢查(事故多發、高危領域每月至少 1 次),完善落實覆蓋企業每一名從業人員的安全生產崗位責任制。對于未開展排查或查出重大事故隱患后拒不整改等,參照事故調查處理, 查清問題并依法依規嚴肅責任追究。督促交通運輸管理部門及時將重大事故隱患通知到相關企業主要負責人,實行清單制管理并動態更新整改落實情況,推動照單逐條整改銷號。
5. 強化水上交通領域安全治理。組織開展水上交通安全信息共享共治專項行動,全面擴容運輸船舶違法違規信息跨區域跨部門通報事項和通報主體。全面運行檢驗超期和異常船舶信息通報機制,2025 年底前實現與船舶監督管理信息互聯互通。建立健全與中國海警局海上執法協作機制,加強重點水域區域性合作。深化“商漁共治”專項行動,聚焦商漁船高風險警示區、航行密集區開展聯合巡航執法。加強船載危險貨物安全監管,嚴格危險貨物審批管理和現場監督檢查,保持對危險貨物謊報瞞報嚴厲查處的高壓態勢。嚴格海運易流態化固體散裝貨物報告管理和現場監督檢查,加強貨物適運狀況和安全作業情況核查。加強注銷未登記船舶治理,規范分類處置措施,嚴防船舶注銷后失管失控,配合有關部門和地方統一推進“三無”船舶治理。
6. 強化道路運輸和城市客運領域安全治理。督促指導道路客運接駁運輸企業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和接駁組織方案,規范開展接駁運輸。指導各地交通運輸主管部門按照《危險貨物道路運輸安全管理辦法》要求,加強與公安、應急等部門溝通協作,強化危險貨物道路運輸托運、承運、裝卸、車輛運行等全鏈條安全監管。督促指導企業落實車輛日常維護保養和檢驗檢測制度,嚴防車輛“帶病”運行。依法嚴查客車非法營運、省內客車超越許可運營、省際包車未持有效包車牌運行或未按備案路線運行、線路兩端均不在車籍地運行、脫離動態監控等,以及非法從事網約車經營等行為。依托重載貨車動態監控數據,聯合公安部門精準篩查并布控涉嫌嚴重疲勞駕駛貨車和駕駛員,嚴肅查處疲勞駕駛行為,倒逼企業落實安全主體責任。嚴格旅游包車審批管理,督促車輛所屬企業及時排查治理旅游客運安全隱患。加強城市軌道交通全自動運行系統運營安全管理。督促各地健全城市軌道交通運營安全保護區協同管理機制,指導運營單位加強保護區巡查
7.強化公路運營領域安全治理。嚴格落實高速公路入口稱重檢測工作要求,堅持和優化治超聯合執法常態化制度化工作機制, 積極探索并大力推進普通公路治超非現場執法,利用信息化手段加強貨車違法超限超載治理。加強大件運輸事中事后監管,不斷強化大件運輸通行監管智能化,進一步提高未經許可擅自上路行駛、車證不符、不按許可路線行駛等違法行為的發現查處能力。及時封閉尚未實施改造的技術狀況評定為 5 類橋梁,及時關閉尚未實施整治的技術狀況評定為 5 類隧道。對路側計算凈區寬度范圍內有車輛可能駛入的高速鐵路、高速公路、高壓輸電線塔、危險品儲藏倉庫等設施,跨越大型飲用水水源一級保護區和高速鐵路的橋梁以及特大懸索橋、斜拉橋等纜索承重橋梁,嚴格按標準規范要求設置公路交通安全設施。
8.強化港口營運領域安全治理。指導地方督促港口企業健全并落實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嚴格執行直裝直取、限時限量堆存等要求,嚴禁超設計能力堆存危險貨物集裝箱;嚴格按照標準規范要求開展船岸安全檢查、裝卸車安全檢查,實施危險貨物港口裝卸作業全過程監控;有效運行港口企業危險貨物重大危險源安全責任制、安全風險公告、安全風險研判報告、專項檢查督導等制度,加強重大危險源安全風險管控和隱患排查治理; 落實港口旅客實名制、滾裝車輛和載運貨物信息填報、查驗等制度;將勞務派遣、靈活用工人員納入港口企業從業人員統一管理, 強化教育培訓、考核及崗位責任制,嚴格持證上崗和規范作業。2024 年底前完成動火等特殊作業違規行為整治“回頭看”,2026年底前推進港口企業納入重大危險源管理的危險貨物儲罐有效使用雷電預警、氣體檢測、視頻監控、緊急切斷等“四個系統”。
9.強化工程建設領域安全治理。加大工程轉包、違法分包查處力度。指導參建單位完善項目安全管理體系,強化安全風險分級管控和隱患排查治理。深化平安工地建設,積極開展平安工程冠名,加強施工現場危大工程安全管理,推動現場管理網格化,壓實全員安全生產責任。加強橋梁高處作業安全管控,強化復雜地質條件下隧道施工安全管理。加強項目施工駐地等人員密集場所安全防范,強化臨災預警叫應。研究制定內河航道工程質量安全風險防控及責任清單、質量安全問題清單和科技攻關清單,推動風險防控和科技攻關能力水平提升。加大公路水運工程安全應急相關標準建設力度,不斷提升安全應急標準化水平。
(四)加強安全科技支撐和工程治理。
10.推動實現危險貨物道路運輸電子運單全覆蓋,深化北斗定位技術在重點營運車輛動態監控中應用,推進在車輛上安裝智能視頻監控報警裝置。推進道路運輸車輛主動安全裝置安裝使用, 加大自動緊急制動系統(AEBS)等主動安全技術在重型營運貨車上的推廣應用,鼓勵營運車輛安裝輔助自動駕駛技術裝備。深入推進全國治超“一張網”工程。推進船舶檢驗領域數字化建設, 優化船舶檢驗發證系統;在長三角地區試點應用船舶檢驗移動端小程序檢驗申請等服務,2025 年底前在全國范圍推廣應用。
11. 及時更新先進適用技術裝備推廣及淘汰落后安全生產工藝技術設備目錄。會同公安等部門推動安全技術狀況不達標的營運車輛退出運輸市場。鞏固車輛運輸車治理工作成效,推動健全常壓液體危險貨物罐車治理長效機制,穩步推進超長平板半掛車、超長集裝箱半掛車等超限運輸車輛治理,推動提升貨運裝備本質安全水平。
12.推進公路危舊橋梁(危隧)改造、長大橋梁隧道結構健康監測系統建設等專項工程實施,持續開展國家公路網技術狀況監測。推進公路安全設施精細化提升行動,組織各地創建“公路安全精品路”。深入實施農村公路安全生命防護工程,深化農村公路“千燈萬帶”示范工程,進一步提升農村公路防災減災能力。
(五)提高從業人員安全素質能力。
13. 各領域全面細化完善企業各類人員安全生產教育培訓的頻次、內容、范圍、時間等規定要求,強化教育培訓動態管理。嚴格事故多發、高危領域等企業主要負責人、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安全生產知識和管理能力考核以及特種作業人員安全技術培訓考核,將重大事故隱患排查整治有關要求作為培訓考核重要內容。完善危險貨物道路運輸標準體系,修訂危險貨物道路運輸從業人員培訓大綱、考試大綱。修訂道路運輸企業主要負責人和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安全考核管理辦法。指導地方交通運輸主管部門開展工程建設施工單位主要負責人、項目負責人和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安全生產考核。
14.強化重要崗位從業人員安全生產知識競賽和技能比武,提升職業道德水平,加強安全行為自律。高度關注“兩客一危”、城市公共汽電車和客船等領域駕駛員的身體、心理狀況和行為習慣, 進一步加強和規范從業人員的安全管理。加強對外包外租等關聯單位安全生產指導、監督,嚴格安全培訓和管理。
15.聚焦從業人員和交通參與者疏散逃生避險意識能力提升, 推動企業每年至少組織從業人員開展一次疏散逃生演練(事故多發、高危領域每半年至少一次),強化交通參與者行前安全培訓,讓從業人員和交通參與者熟知逃生通道、安全出口及應急處置要求,掌握自救互救能力。加強“兩客一危”駕駛員防御性駕駛培訓,推動提升在突發情形下的應急處置操作能力。危險貨物港口企業重點針對易燃易爆、劇毒等危險貨物泄漏、爆炸、火災、中毒等情形加強應急演練。
(六)加強企業安全管理體系建設。
16.開展安全生產標準化建設工作,推進企業安全生產工作制度化、規范化、系統化、科學化,指導企業從規章制度、責任體系、基礎保障、教育培訓、雙重預防機制、應急救援、安全文化等方面健全安全生產管理體系,加強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執行情況自查,按要求定期對制度適用性、有效性及執行情況進行評估, 推廣先進經驗。加大航運公司和船舶體系審核及現場檢查力度, 嚴格不符合規定情況閉環管理,開展重大不符合規定情況限期整改試點工作。制定危險貨物道路運輸企業安全管理規范。
(七)開展安全生產精準執法和幫扶。
17.綜合運用“四不兩直”、明查暗訪、“互聯網+執法”等方式,加大掛牌督辦、警示約談、通報曝光等力度,聚焦重大風險隱患,深入推進精準執法,嚴厲“打非治違”。加大“互聯網+執法”推廣應用力度,推廣運用非現場執法方式實現“遠程+現場”執法。加大對無需審批備案但具有較大安全風險的生產經營活動現場執法檢查力度,完善“雙隨機”檢查抽查工作機制。組織對事故多發、高危領域企業分級開展安全執法指導幫扶。以《安全生產法》《海上交通安全法》以及交通運輸行業安全生產法規制度為重點內容,強化監管人員能力培訓。
18.指導行業健全完善安全生產舉報渠道,充分發動從業人員和社會公眾舉報或報告重大風險隱患,制止和懲處安全生產非法違規行為。
(八)提升全民交通運輸安全素質。
19.落實“誰執法誰普法”普法責任制,加強安全生產公益宣傳、案例警示教育,強化相關法律法規、安全應急知識普及。鼓勵各地開展安全生產體驗館和警示教育、實訓教育、科普基地建設。持續開展安全生產月、安全宣傳咨詢日、水上交通安全教育等活動,推動安全宣傳進企業、進農村、進社區、進學校、進家庭。配合公安、農業農村等部門統籌用好“兩站兩員”、農村公路護路員、鄉村農機安全監理員和協管員等力量,加強農村交通安全宣傳提示。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交通運輸部成立安全生產治本攻堅三年行動領導小組和工作專班,全面加強治本攻堅工作的組織領導和統籌協調。各地交通運輸主管部門相應成立領導機構和工作專班,結合實際制定細化落實方案,明確工作任務、責任措施和時間進度要求,按計劃、有組織地推進實施。主要負責同志定期聽取情況匯報,及時解決突出問題,確保工作有序推進。
(二)加強安全投入。聚焦制約安全生產的重點難點問題,加強統籌規劃、落實整治資金,持續推進“人防、技防、工程防、管理防等治本之策。督促指導行業企業嚴格執行《企業安全生產費用提取和使用管理辦法》,保障安全生產資金投入。
(三)加強監督檢查。充分發揮安全生產檢查和考核評價“指揮棒”作用,將安全生產治本攻堅三年行動工作推進情況作為檢查考核重要內容。強化調查研究,采取明查暗訪、考核評估等方式開展督導檢查,及時發現解決安全生產治本攻堅三年行動開展過程中的問題,確保取得實在成效。
(四)加強激勵問責。用好正向激勵手段,注重總結提煉工作中的典型經驗做法,強化正面典型引導和示范引領。強化問責問效,對工作不負責任不作為、分工責任不落實、措施不得力, 逾期未完成目標任務的,嚴肅責任追究。